质言之,宗教界或亲宗教人士(包括所谓“准宗教徒”)在个人和一定层面的群体生活上反对世俗化,是可以理解的。其人主张所有人应当多接触宗教元素,比如每周去宗教道场礼拜、共修、上课,同时学校应教授学生宗教知识、培养宗教情怀;家庭应贯彻、传承宗教观念和价值;社群应多举办各种与宗教相关的活动等。
毕竟,宗教界和亲宗教人士相信宗教乃对个体和社会皆属非常正面的利好因素,没理由不大力支持、提倡、推广之。某些甚至深信人生和人类社会本质上就需要宗教,所以难以想像宗教缺失的世界能如何维持、发展下去——如果不是直接引发各种灾难的话。在古代,如此对宗教的高度肯定甚至还发展出极具权威性的制度,形成某种意识形态政权。
然问题是:随著社会结构和生态的改变,包括权力的下放和分散,现在在不少社会,由于个人主义崛起并成为各种社会制度的核心原则及运作基础,宗教往往也沦为个体及社会的“选项”之一,而非“本质”了。毕竟,不能否认部份人确实不一定如宗教界和亲宗教人士那样,能充分地感受并认同宗教的好。其人在古代或只能卑微地“接受安排”或“随大队走”,但到了现代则开始有“谢绝”、“保留”或“回避”的权利、能力及资本了。
换言之,现代社会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个体不再是宗教权威下的模糊信徒,而是有身份、地位、角色、权利、意识和意志者。对宗教信不信、信多少、信哪些、如何信、何时信等,个体都有一定的选择自由和决定权,非由哪个权威来主控、主导一切。如此情况之下,纵使宗教界和亲宗教人士多么期望、坚持众人都得积极认知乃至信仰宗教,惟却再也不能直接“由上而下”地命令大家都这么做了,至多仅能劝导、接引、鼓励之。
自不待言,如此强调、尊重个体性的现状,对某些一路以来已习惯“俯瞰”众人为迷途或半迷途羔羊的宗教界来说,恐怕有点难以适应。但也有些宗教组织能够及时调整观念、心态和策略,大力抓紧个人主义及个体性的崛起,推出能够吸引众人的宗教“配套”,结果效果还不错——其中包括某些新兴宗教或教派。惟部份教界如此“迎合”个体性,也遭到“世俗化”或“凡俗化”的批评,意即导致宗教“变质”了。
不管怎样,如今的情况似是现代化依然不断地在“解放”甚至助长个体性,而大部份宗教界和亲宗教人士即不能逆现代化,所以仅能在能力所及的基础上反对所谓“过度”的世俗化,力主社会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恢复或维持宗教在个人及社群生活中的相干性。
当然,现代社会中也有如当下的阿富汗等,从混乱失序中经权力洗牌,于一定程度回返“前现代”,大大削弱个体性之发展的例子,是以其宗教界得以基本免除世俗化的“威胁”,重树其版本的政治和宗教高度极权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