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死边缘,徘徊鬼门关,黄明志写下新歌《当我离开以后》;说是旨在传达生命的意义,自然没有问题。这道不朽的命题,本来是哲学家想要解答的千年困惑。但是,如果歌曲发布,其实一早悄悄驳接生意的元素,那该怎么解释?
死生之事,原本庄严。古往今来,每个族群各有大相迳庭的处理方式。唯时至今日,不但所有风光,都成为不同配套的价码。如是我闻,就连灵堂的面积、停柩的天数、超度的程度、墓地的尺寸,骨灰的位置,皆赋予特定的标价。有意思吗?
本来,人既弃世,不论到了彼岸,还是静待恩召,则由另一个世界定夺。佛曰:在世的因缘,来生的果报。同理,受洗信主,也不一定保送升天;基督有言:“富人上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
那么,说到极点,与其冀望那些缥缈的未可知,不如尽力活得实在。这一点嘛,欧阳修在《泷冈阡表》说得明明白白:“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夫养不必丰,要于孝。”
那么,如果人既走了,任由仪式安排标准作业流程,那可是生命教育的感悟?明志眼下所为,纵然追悼的哽咽,脸庞的眼泪,全是真的;然则,过程也仍是巧妙地置入商业行销,《当我离开以后》不就是一首设计精巧,布局高明的广告歌?
当然,面子书上那些感性造句,确是有一定启示:“人生走到最后的体悟,就是无论你做的再怎么了不起的事,成为再伟大的人,最后还是一样会死。我们不必讨好任何人,只要勇敢去做对的事,对得起自己的使命就足够了。”
不过,这层领悟,大概不需要像黄明志那样,“还能够看到自己的丧礼,体验别人体验不到的事情”,方可恍然看透。这个浅显不过的道理,恰如你不必要曾经生育,才能成为妇产科医生。
不过怎样,人生在世的论定,不是“当我离开以后”,而是离开以前的所言所行。明志不愿留白,提前像恭亲王弘昼预演自己的葬礼,那毕竟是个人选择。我们呢,新歌听过,一切也就告一个段落。
反正,“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最后安息哪个山庄,和子孙发达绝对没有关系。隋文帝杨坚所议确有见地:“我家墓田,若云不吉,我不当贵为天子;若云吉,我弟不当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