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贪腐,古今中外都是国家治理和政治斗争中重要的议题,2003年前首相阿都拉出任首相时,人民就曾经期望伯拉能够大力肃贪,并在大选中给与大力支持,而当年柏华惹钢铁公司谢英福失信案,就被视为伯拉高调的肃贪行动之一,后来谢英福被判无罪释放,打击了伯拉的肃贪形象,而后更多的国阵领袖涉及了贪污丑闻,则埋下了后来国阵60年中央政权倒台的伏笔。
对于打击不同层次的贪腐行为和对象,有两种生动的比喻:“打老虎”和“拍苍蝇”,“打老虎”是指打击涉及高官显要、拥有相对巨大权力的高层次贪腐行为;而“拍苍蝇”,则是指对付牵涉级别较低的官员或更接近社会中基层的贪污现象。这些说法尤其在近年中国的反贪污政治宣传中被广泛使用和流传。
“打老虎”的意义,在于通过惩治权贵的腐败,避免庞大的政府资源被滥用或蚕食,给社会更大的震慑效应,进而取得反腐倡廉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而打击贪腐本身并不局限于朝野,如果政府在强调自己在“打老虎”的同时,受对付的“老虎”都只是集中在政敌身上,而在朝的政治人物则受到宽待的话,政府肃贪的决心和公信力将会受到质疑。
被视为马哈迪亲信的前财政部长达因最近因不遵守反贪会通知书条款被控,安华政府对这位曾经权倾一时的风云人物采取行动,展示的是一种“打老虎”的姿态,让社会有感,可惜这次行动与副首相扎希的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事件时间上相距不远,反贪打老虎,给人感觉打一只放一只,行动充斥政治目的,难免惹人诟病。
相比“打老虎”,“拍苍蝇”更关注基层和中层的贪污行为,则更直接关系到普通百姓的生活,比如改善公共服务中的贪污现象,就更加能够解决人民实际面对的问题,彰显实在意义。老百姓每天在生活、商业活动和公共行政领域面对索贿的贪腐现象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人民一方面痛恨贪污行为,另一方面却又习惯了用钱买方便和疏通关系,这种矛盾的循环让我们始终无法从贪腐的漩涡中走出来。
然而,在肃贪行动里面,“打老虎” 和“拍苍蝇”并不是对立的选择,它们各自有著不同的重点和目标,两者应该相辅相成地提高政府的廉洁度。人民若要检视政府是否认真在肃贪,除了看政府有没有“打老虎”之外,更要看到政府有没有在“拍苍蝇”,真正的解决人民日常面对的贪腐现象,这样才能确保所谓肃贪不只是政治上流于表面的短暂戏码,真正地建构一个廉洁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