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控诉学生在快餐店“点一杯饮料占座5小时”,指快餐店并非给孩子完成作业或报告的地方,害到食客没座位用餐而引发争论。
一些网民表达共鸣,表示在不同地区的快餐店也看到桌上堆满手提电脑,一些人则揶揄出租房或宿舍不能读书吗?不过,也有网民力挺学生认为他们需要无线网络,也有一些学生提到,大部分的图书馆并非24小时营业,而且不能饮食,难以一整天待在图书馆完成作业。
我有一位朋友在社媒提出一个很好的重点:会有学生到快餐店做功课,不正反映了大马公共空间不足的问题吗?
社会学家威廉怀特(William H. Whyte)曾说:“公共空间的出现是人类在城市里追求及塑造社交社会的一种实体表象,故此,它会以连接活动的通道,分享讯息的节点及共享文化活动的平台而存在。”
什么是公共空间呢?顾名思义,公众空间就是一个开放给大家免费享用的公开空间,也是凝聚公共生活的场所,无论认不认识,大家都能一起使用这个空间来交流或活动。
遗憾的是,尽管在大马的城市规划中,官方规定必须保留至少10%的面积作为公共空间场所,但当中又有多少比例作为公共阅读空间呢?无可否认的是,在大部分的发展项目中,所谓的公共空间都是以游乐场、公园或草场这类娱乐和运动休闲场所为主,鲜少会想到公共图书馆、剧院这类文化公共空间。
正如一些学生的留言所提到的,就算区内设有公共图书馆,但开放时间有限,再加上不适合进行讨论类活动,所以不少学生只能到拥有网络设备、开放时间较长且环境较为适合讨论对话的快餐店做功课。
开放空间让学生温习
在我的中学时代,由于家庭环境不适合温习,我会到最靠近的德教会温习,但一般到了傍晚身份就要离开,因为晚间会有其他兴趣班进行。据我所知,一些非政府组织和宗教团体都会开放空间让学生温习,这类半公共空间也正正突显了文化公共空间不足的窘境。
若要办讲座、分享会或学生所提的分组讨论,又该在什么地方进行呢?毕竟租借场地也是一笔费用,这类文化公共空间不仅是学生所需,也能解决小型组织欠缺活动场地的问题,更能推动文化发展、对话与交流。
美国图书馆协会2016年Ken Haycock图书馆事业促进奖得奖者R.大卫·兰克斯教授曾说过:“糟糕的图书馆建立馆藏,好的图书馆建立服务,伟大的图书馆建立社区。”
相信大部分的我们都无法想像,一座图书馆不仅有阅读区、还有放映室、音乐室、媒体室、咖啡厅、餐厅、电影院、活动室,甚至还有配备3D打印机、缝纫机和其他设备的制造空间。
在芬兰这个全民爱读书的国度,芬兰赫尔辛基颂歌中央图书馆(Helsinki Central Library Oodi)这座图书馆没有保安、没有门禁,也没有服装限制,无论贫富或流浪汉都能自由进出,真正做到了全民公共空间。也因此,有人形容,“如果有天堂,天堂或许就是这座图书馆的模样”。
我们需要的不仅是能满足人民所需的图书馆,也需要建立能推动社区文化发展的公共空间,不然纵有再大藏书量也只是个建立在文化沙漠的藏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