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典籍道德经开头第一篇第一句便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意即可用语言表达出来的“道”,那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如果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名”,那就不会是永恒不变的“名”了。它最后阐明:“有”和“无”,二者意义深远,都属一切变化之总门,所以老子认为有、无这两者,乃“同出而异名”,只不过是来自同一个源头却有著不同的名称而已。为此我们不禁会问,所谓的名字,它到底重不重要?
今年八月份,大马一个杰出品牌叫“Timah”的 威士忌,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世界烈酒大赛”中赢得了大奖,这是本地威士忌首次在该年度盛会上获得的殊荣。Timah威士忌也被赛会授予“表现精致、精巧和具复杂性”的“杰出精神奖”。Timah在马来语的意思是“锡矿”,它对我们马来西亚甚具意义,因为大马曾经是全世界出产锡矿最多的国家。所以本地生产的威士忌以Timah命名,甚是恰当。而且,为了向当年把威士忌引进马来亚的英国史必迪上尉(Captain Speedy)致敬,Timah威士忌酒瓶上特地印上了他的肖像。史必迪上尉也是推动太平朝现代化发展的功臣之一,更是将拉律易名为“太平”之人。这瓶装设计,其实是具有一定的本地发展历史价值的。
这得奖品牌的威士忌,不论是在取名或产品包装设计上似乎都是相当标青的。然而,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旦在国际赛上得了奖,此成就非但没有为这拥有30馀年酿酒经验的本地威士忌制造商Winepak Corp带来“为国争光”之荣誉,反而引来国内一些思想狭隘的沙文宗教主义者之无理批判,说Timah带有穆斯林妇女花蒂玛(Fatimah)名字的意味,且瓶装上史必迪上尉蓄有胡子及头戴礼帽的形象,犹如虔诚的穆斯林,用于酒瓶上有对国内穆斯林大不敬之嫌。这些幼稚肤浅之言论,委实贻笑大方令人喷饭,成了国际间流传的大笑话。
此事受到政府的关注,几经波折当局最终勒令制造商务必将威士忌品牌易名,否则商家将面对一定严重后果。Winepak Corp在各方面压力之下,逼于无奈最终只好决定将得奖的威士忌易名并重新包装。坊间有人呼吁当事者不应向迫害低头,以维护正义及企业产品尊严。然而,碍于当政者的淫威,脆弱的民间企业,根本就没有还击之力,更遑论引刀成一快,威武不屈的不向嚣张压力低头了!商高一尺,宦高一丈,可怜商家们又能够做什么呢?
大马首富郭鹤年当时就是面对政府的不合理压力,毅然把糖厂卖了,将资金转遇到国外另谋发展,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有为之企业,遇上这类无理迫害,生产线就未必一定要设在大马。享誉国际的品牌,今后又少了一个Made in Malaysia了。此乃政府荒谬政策使然,并非人民的错。一直以来大马许多知名科学家、艺术家、演艺人员或企业,被迫到海外发展,很大的程度是因为这个环境的迂腐与幼稚思维所致。此丑名远播国际,再度成了Malaysia Boleh的另一讽刺。
道德经如上说了,“有”与“无”,乃同出而异名,得与失之变化,结果往往会出乎意料之外的。“名可名,非常名”。这是道家相当深奥抽像的诠释。我们或许可以换一个说法:
政府事事硬要人民及企业,如此愚昧不堪的“名不可名”,从此角度进一步看,这个国家的未来前途,可就非常的“不明”且无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