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选举应该如何,曾在本身选区迷路,时为社青团总秘书暨明吉摩州议员的陈泓宾,连同党地方政府事务发言人暨帆佳兰州议员颜碧贞,和伊党全国副总秘书暨居銮区部主席凯鲁法伊兹,2014年7月12日曾有联合文告宣示立场。
他们仨一开笔,一柱擎天,立马高调援引18世纪“无代表,不纳税”(No taxation withoutrepresentation)之醍醐灌顶,指出“县市议员不应沦落为政党私相授受的产物,立即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当时,三人异口同声地说:“为了让居銮及其他国内城市更加宜居,我们呼吁国阵联邦政府立即修改《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柔佛州政府更应效仿槟州政府,修订地方政府选举条例,施压联邦政府还民主第三票。”
时光荏苒,倏忽五年,蒙刘镇东一手提拔,陈泓宾如今贵为柔佛的地方政府、科学及工艺行政议员。身踞这个位置,如今他怎么看待地方政府选举?“地方选举行不行”讲座上,陈泓宾公开改换口风: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恢复地方选举的决心不变。……如果和国阵相比,如今希盟能端出来的地方议员人选有所不足,因此有3年的时间让我们来训练基层,我们为什么要拒绝?”
原来,好不容易得来的执政机缘,在陈泓宾的眼里,只是希望联盟的领袖训练营。那么,经历漫长三年培训,不知第四年后,州政府有何打算?对此,《东方日报》记者萧德骧报道,陈泓宾没有详言,只言本州政府既不拟修改宪法,也不会入禀法庭云云。
那么,当初的立即修改,效仿槟州,是怎么一回事?莫非2014年踌躇滿志的文章,不是玩真的?对照2014年的陈泓宾所言和2019年的陈泓宾所行,难道是两个不同的人之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