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反对党领袖公然在民众面前大力炮制、渲染宗教危机,包括强调某执政党中有很多“非我族类”的异教徒,恐怕会危害到联邦宗教即伊斯兰教的地位,甚至还指控对方摆明就是“讲一套、做一套”,根本居心不良——简言之,就是“祸害”。
坦白说,不晓得在场的听众有多少人会接受其荒谬的言论,也不知道其演讲视频放上社媒后,有多少网民会被其挑动而“义愤”,还是大有保留,漠视之、鄙视之,甚至驳斥之。惟不管怎样,到了21世纪,本国还能生产如此政客,发表如此赤裸裸地排他、霸凌,猎巫式的仇恨言论,著实叫人吃惊之馀,还真有点羞愧。
不对付犯错政客
或许本人孤陋寡闻,如此思维和言论可能并不少见,只是不一定会被媒体挖掘和曝光,所以不为大众所知。也有可能媒体不是没收到讯息,只是因为太“平常”了,所以见怪不怪,也就无报道的意义了。要真是这样的话,本国一向来所高举、标榜的“中庸”、“和谐”、“亲善”等价值和原则,恐怕早就被腐蚀得摇摇欲坠了。
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虽然罪证确凿,但有关政客显然还是逍遥法外,不仅还没看到执法机构果断、主动的采取行动,连其所属的反对党也“若无其事”,仿佛其说词就是该党所要民众知晓和相信的一套那样。若有关政党决心包庇此政客,乃至为其背书、撑腰的话,那就甭怪本身会越来越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纵使于本国还有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但终究而论,还是会渐渐退化为国际社会的“恐龙”。
态度应果断决绝
质言之,一个政党的沉沦,原因之一,正在于坐视自己人(尤其领袖)走向腐败、贪婪、自满、傲慢、极端、偏执、暴戾、独裁、滥权等。最可悲又可恶的是,其党人不仅不纠正、克制、教训自己人,甚至还企图借之押注、捞取、分享政治既得利益,于是成了积极或消极的共犯(包括那些故作不知情或宣称无力干涉的盟党)。
政党若有良心——或至少有识见、有远见的话,应在当局还未采取行动之前,就对付有问题的自己人,而且行事要迅猛、果断、坚决,否则就是承认与之同流合污、沆瀣一气,或者优柔寡断、窝囊无能。而今某些政党因为有问题的领袖而被集体拖累,遭民众唾弃,就是活生生的“自作孽”之例子。
当然,若有政党本质上就分不清黑白对错,尤其不晓得何谓尊重人权、民权、自由、民主、公正等普世价值,以为当下自己人不管如何说、如何做都是“合情合理”、“符合国情”,值得袒护、包庇,乃至捍卫的话,那就干脆等其被历史的洪流淘汰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