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黄进发博士的“恨巫统,就要爱马来人”论述。启发:巴基斯坦作家Mohsin Hamid的著作《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及印度女导演MiraNair执导的同名电影。
先声明,我不打算,也没资格加入学者们对“爱马来人”的讨论。但是,以吾人平庸的理解力纵观各翰林学士进谏,除了叹为观止之外,不禁想起MohsinHamid如何称自己为“杂种”(hybridized,mongrelized),及这个称呼背后复杂的心境。
《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的主角Changez一开始就声称自己爱美国。“I love America。”,他说,眼神坚定。Changez在美国打拼,成为华尔街的一流分析员,交个美国摄影师女友,美国梦如愿以偿。但911后,美国神经绷紧,他过境时被误为恐怖分子而遭到凌辱,被逼脱衣弯腰露臀接受“详细”的搜身。他的女友则把他当作艺术作品,摄影展主题为“Once I had a Pakistani”,大搞波西米亚理想。
美国梦破灭了,Changez对美国的爱,经过三番四次的考验,因爱生恨。爱美国是Changez的纯情单恋,只是美国不爱他。不,美国不但不爱他,美国还怀疑他、消费他。现实逼使他成为一个“心不甘情不愿”的原教旨主义者,因为他没有了选择。
美国也说爱。美国爱世界、爱和平,美国看到恐击的美国伤,却看不到恐击背后的复杂心境,及其他因美国而多年以来伤得更深的国家。美国911后一直向世界各国发表自己对恐击的看法,但那是美国的独白,属于单向而非双向的举动及分析。
我想,国与国及族与族之间的关系,除了在互相利用的利益关系上制衡,才能达到和谐之外,往往犯的错误,是不切实际的单向空想。
Mohsin Hamid及Mira Nair从小游走于欧美及亚洲国家,所谓的“杂种”其实就是不愿意选择立场的立场。他们的身份随时转变,可以是巴基斯坦人、印度人、美国人,或巴基斯坦英国人、印裔美国人等,再以种族或国籍来界定。他们爱欧美,也爱亚洲,也只有他们这种“杂种”有条件不选择靠边,只有“杂种”懂什么是爱。
而我们是不是像美国一样,坐在白宫里高谈阔论爱,然后以爱之名决定娶谁为妻或休妻?我们是否学好对方的语言,用它来交换彼此的心事与恐惧?或者我们选择TV3的方式称原住民为“Orang Kita”,然后进行删除记忆,再同化原住民为伊斯兰教的土著,以便合法化土地掠夺,并在来日的大选为自己设计好便宜?
爱马来人还不够,要就和马来人做爱,“杂种”才是突破种族隔阂的方法。但是爱,切莫有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