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马国籍的新加坡国立大学高材生因在网路上载自拍的性爱影像,招致媒体大幅报导及社会一面倒的挞伐。舆论无不以道德批/审判与谴责,媒体非但没有遵守平衡报导的原则,还进一步扮演家长的角色,比任何人更严厉声讨这对“想红”的年轻男女,而国家甚至表示要“依法”对付他们。
这让我想起性不性与合不合法的关系。
如果大家还记得,我是在地震震坏了学校后为了省房租而匆匆结婚的。但是省房租关结婚什么事?说穿了就是性合不合法的问题。我们当时都初上研究所,读书打工做田野写论文都忙不过来了,一点点研究生津贴只够日常开销,此外没有其他经济基础,以世俗的标准,根本没有结婚的条件。但是为了“合法”同住、有“保障”的身体关系,以及对父母家人“交代”,我们决定注册结婚。
于是我们在一个不认识及两个认识的人“见证”下签个名,就得到“合法性”了。
换句话说,陈杰毅和李美玲的“问题”在于:第一,他们的性不合法;第二,他们公开私人领域的个人情欲与性,公然挑战公共领域的界线;第三,他们令人大失所望,他们是受到国家栽培的人才。
其实我们不知道这两个成年人为什么这么做。但他们的“惊人之举”超出了我们对“正常”的想像,也超过了人们接受差异的底线。最不能原谅的是,他们“死不认错”。他们干了如此“惊世骇俗”的“身体出位”之事,竟连一点“悔意”都没有!同样是逞一时之“爽”,他们跟黄明志那种庸俗的、充满性/别、语言暴力与歧视的、表演性鲜明的“政治出位”不一样。黄明志若不是用被国家迫害之姿作出妥协之状,就是声泪俱下地道歉认错,说他的“创作”如何得罪首都的妇女,导致吉隆坡的“查某”都不理他了。于是他很容易攫取广大长期有边缘意识华人的共鸣,也不难博得沙猪的认同。
但到目前为止,陈杰毅就是“不肯就范”。父母痛心他不顾、国家对付他不怕、大学开除他还说“喜欢”,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这两个成年男女如此挑战/挑衅社会及道德的界线,他们到底为什么?
我们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告诉媒体,但媒体显然没有告诉我们。媒体忙于公审他们,斥他们“想红”,似乎也不太关心这个问题。
大家就是不能明白也不能接受高材生自甘堕落,大家生气他们不洁身自爱,大家把期待投射在完美他人身上,而当他人令人失望,大家便群起围攻,觉得不如此不足以泄愤,或自清。
于是全民暂时忘怀政治上的败坏,于是我们放著各种不义和暴力不管,全力追杀两个成年人出于自愿的自我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