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日讯)中国北方地区近期爆发非洲猪瘟疫情,四川省畜牧业协会周五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近期非洲猪瘟疫情发展及建议》的文件,该文件在养殖业内迅速传开,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业内讨论。
根据上海财联社报导,该文件已正式提交给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但农业农村厅正在进行研判,尚未做出批复。
文件披露,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的非洲猪瘟疫情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份,其他一些省区的猪病情也明显增多,样本上升。华东、西南和华南地区也有零星散发的情况。
目前北方非洲猪瘟持续扩散,病毒变种、重组复杂,临床症状不明显,异常猪的循环数阀值(CT)较低,具有长时间的潜伏期,拔牙难度极高。病毒通过运载工具、物流、肉品、人员、空气和水源等多途径传播。
无减缓迹象叠加冬季因素
文件称:“从趋势上看,目前尚未出现疫情减缓的迹象,加上冬季因素的叠加,疫情形势发展异常严峻。鉴于四川是中国养猪业的重要省份,生猪跨省调运频繁,如果不及时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一旦疫情传入并蔓延,将对四川省生猪产业带来巨大损失和严重影响。”
此外,文件中提出了一项“关于优化生猪跨省调运管理措施的请示”,要求中国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除了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用于育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的生猪外,四川省外超过30公斤以上的生猪禁止调入四川进行育肥。
文件还强调了对调运条件的严格控制,包括对“点对点”调运养殖企业资质的严格把控、严格审核调运资质、管理实施入川猪只的指定通道,以及对所有入川猪只进行非洲猪瘟检测的制度,确保所有入川猪只进行快检,做到应检尽检等。
早在11月23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也发布了一则和文件中相似的“关于优化生猪跨大区调运管理措施的通知”。与文件中不同的是,生猪在调运过程中需进入山东省的定点屠宰企业,养殖企业必须经过登记后才可调运至山东省内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措施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允许调运的生猪种类和范围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