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 美芝路火锅店发生罕见意外,火锅炉突然爆开,29岁泰国女歌手脸部蒙受三级烫伤,多年后入禀法院索赔5万5000新元(约19万2500令吉),法官认为索赔数额过低,还建议她参考其他类似案件,最后裁定她获赔11万新元(约38万5000令吉)。
这起事故发生在2015年4月4日凌晨3时左右,地点是美芝路的“重庆正宗老火锅”店。当时,服务生为了阻止火炉频频关闭,把纸巾塞入便携式火炉,结果引发爆炸。
其中伤势最严重的是当时39岁的余秀甄和29岁的泰国女歌手纳杰·班查万(Najai Benchawan),两人脸部蒙受三级烫伤,住院两周。事发时在本地夜店工作的纳杰已在2015年9月回泰国。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纳杰于2018年向火锅店发起诉讼。她原本向火锅店索取5万5000新元的伤势和痛苦(pain and suffering)赔偿,审理案件的副主簿官认为纳杰要求得太少,建议她往上调整索赔数额。纳杰因而对此索赔7万新元。
全身多处 永久留疤
根据判词,纳杰全身有23%的烧伤,右肩膀和左手腕都留有蟹足肿疤痕(keloids),让她感到疼痛。事发8年后,纳杰的脸、胸口、手臂、大腿等多处都留有永久性伤疤。
副主簿官指出,参照类似案例,之前有其他案件的伤者获偿7万5000新元(约26万2500令吉)。
他最后裁定,纳杰应获得9万新元的伤势和痛苦赔偿,其中包括因伤损失赚钱能力(loss of earning capacity)的2万新元。
另外,副主簿官也将她在本地支付的1万9489.38新元医药费,以及回泰国后承担的1600新元医药费计算在内,裁定她可获的2万0489.38新元的特别赔偿金(special damages)。
纳杰因此总共可获11万0489.38新元的赔偿。
保险公司:最多赔1万3 副主簿官:低得离谱
保险公司认为女歌星因伤势和痛苦应获不超过1万3000新元的赔偿,副主簿官直言这个数目低得离谱。
火锅店把赔偿事宜交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纳杰在新加坡治疗时花了1万9489.38元,保险公司虽然愿意赔偿这笔医药费,但公司认为只需付1万3000新元的伤势和痛苦赔偿。
保险公司也认为,纳杰该获得的赔偿,应跟一般身体仅有一处被烧伤的人相当。
副主簿官指出,纳杰身上的疤痕或许一辈子都无法去除,保险公司低估了纳杰伤势的严重性,因此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
他也指出,纳杰身体多处被烧伤,因此公司的估算不恰当。
转行当导游 收入减少
女歌星脸部受伤、肩膀和手腕留下长久性疤痕,回泰国后做不了歌星,已转行当导游。
纳杰事发时持半年的短期工作准证,在卡佩芝大厦(Cuppage Plaza)5楼的夜店当歌星,月薪介于1200新元至1300新元之间。
2015年9月回国后,由于伤势的关系,纳杰不便再当歌星,只好转行当导游。
纳杰能说日语,因此接待的是日本游客,她的月薪之后减至985新元,之后又再下调至约692新元,只有约在新加坡夜店当歌星的一半。
另一伤者获赔10万
余秀甄前年已经获赔10万新元(约35万令吉)。
她在前年3月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与火锅店达成和解协议,火锅店及其保险公司除了须支付她10万新元赔偿金,也须支付庭费。
余秀甄当时表示,虽然赔偿金额不能弥补所有损失,但她踏出法庭的那一刻,还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时隔6年,她称看到这类火炉仍心有馀悸,母亲为了帮助她克服心理障碍,还曾鼓励她一同去吃泰国烧烤,但她仍对便携式火炉有所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