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自2010年两家综合度假胜地开始营运以来,共查获11人在赌场使用犯罪所得,这11人都已因洗钱罪被起诉并定罪。
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赌表示,新加坡博管制局并没有直接收到洗钱的通报,所有上述11人涉及的案件都是向警方报案,并由警方展开调查。
“赌场有一个防止洗钱的框架。赌博管制局要求赌场经营者采取保障措施,例如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并定期监控顾客的交易。”
尚穆根是针对宏茂桥集选区议员颜添宝周一(11月6日)在国会上提问,自综合度假胜地(简称IR)开业以来,是否发现并调查过任何涉嫌洗钱的案件;如果有的话,赌博管制局接获多少起案例通报,以及采取了什么额外措施来侦查和防止综合度假胜地的洗钱活动,以书面作出上述答复。
尚穆根指出,赌博管制局对赌场营运商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赌博管制局将要求赌场营运商实施整改措施。 当局也会对赌场经营者采取监管行动,例如在必要时处以罚款。
“当局也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以遏止洗钱行为。在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简称CDSA)下,将贩毒及其他犯罪行为所得利益用于洗钱是刑事犯罪。 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最高50万新元(约172万2322令吉40仙),或两者兼施。”
尚穆根说,今年5月,新加坡政府通过引入新的罪行来加强上述法令,使警方能够更有效地打击洗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