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 19岁国民服役消防员在灭火行动中殉职一案,被提控的上司已被停职,减薪一半。
38岁的二级准尉莫哈末卡米尔(38岁)是吴宏泽的上司,他在本月16日(周一)在鲁莽行为导致严重伤害的罪名下被控。
《8视界新闻网》报导,民防部队发言人透露,被告前天(19日)被停职,减薪一半。
民防部队早前已在8月23日将他从消防前线转调至行政岗位。
发言人表示,由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民防部队无法进一步置评。
吴宏泽去年12月8日因亨德申组屋一场大火而殉职,身为他上司的被告被指自行离开失火的单位,把吴宏泽单独留下灭火,之后也没有通知其他人。
根据警方文告,验尸报告显示吴宏泽的死因是“气瓶耗尽导致窒息”,而调查发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吴宏泽是因设备故障而死。
另一名民防部队人员仍在接受调查,他被指在抵达火场接手指挥时,没有充分确保消防行动的整体安全。
民防部队总监叶伟德表示,将会彻查此案,若发现任何疏失,将对涉事人员采取严厉且公平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