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日讯)中国官方9月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34条提及“在公共场所穿著、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引起中国网民讨论,甚至担心Cosplay圈子会被封杀。
据中国媒体报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在8月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于9月1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于9月30日,但其中第34条却因为详细描述而引起中国网友讨论。
第34条的6点包括:
一、在公共场所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
二、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著、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
三、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四、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五、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
其中,第34条的第2点提及“穿著、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许多网民直接联想到日本和服、军服,以及Cosplay成日本动漫、游戏角色等,反问“怎样是有损?谁来定义有损?”“征求意见怎么反馈?反馈有效吗”、“让百姓也穿上制服吧,这样就不会犯规了”、“穿西装打领带算不算?马克思主义也是西方来的,算伤害民族感情吗”、“网络算是公共场所吗”。
回顾过去案例,有穿和服及军服的Coser、南京动漫展等被民众检举、检讨,南京也曾因举办动画的夏日祭典活动被攻击,最后只能取消活动。
此外,许多网民也在微博上发文表示,“在法律实践中该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呢?什么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感情,一个管理治安的警察叔叔能说了算吗?这种模糊性极大、容易被滥用的词语,我建议还是不要出现在法律条文里比较好,尤其是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文”、“典型的口袋法法条,以后你流鼻血身上滴个红点,别太圆,太圆也会被抓走”、“总之具体情形要明确化,执行起来才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