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以为天黑没人察觉,一名36岁男子在天桥下自慰,被路人发现后报警,男子狼狈逃走。
这名来自越南的被告黄越清(译音)周四承认一项在公共场合进行猥亵行为的罪名,被罚款2500新元(约8553令吉63仙)。
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7日,晚上10时30分,被告在巴士上看色情电影,他在新加坡实龙岗路一带的惹兰仄默下车,并走向天桥下手淫。
由于当时天色昏暗,被告以为一切神不知鬼不觉,怎料一名24岁女子走过天桥时,看见被告解开裤子进行猥亵动作,便掏出手机报警;被告立刻穿上裤子拔腿就跑。
主控官希尔山考尔副检察司说,被告在事发5天前曾犯下类似罪行,因此要求法官罚款2000新元(约6842令吉90仙)。
被告的律师代表求情时说,他的当事人对自己的“愚蠢行为”感到悔恨,并早早就认罪。
根据新加坡法律,在公共场合进行猥亵行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多3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