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1日讯)台湾男子梁育志于2020年性侵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锺姓女大生后,将她残忍勒杀又弃尸,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处死刑,虽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但其中遗弃尸体和强制性交未遂罪则定谳,检方声请并执行刑,碰巧由当初承办法官受理,并从重裁定4年4月徒刑。
综合台媒报导,24岁大马籍锺姓女大生于2020年10月28日晚间从学校返回租屋处期间失联,警方循线找到30岁的梁育志,他起初不肯坦承犯行,检察官根据相验结果复讯梁育志,最终突破他的心防,让他坦承在学校旁的台铁便道将锺女掳走,并性侵后勒杀,弃尸于高雄阿莲山沟内。
全案侦结后,梁男被高雄高分院依强盗杀人、遗弃尸体、强制性交未遂等罪提控,一、二审皆被判处死刑,后续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于今年6月指出,二审对于梁男是否计划性杀人,判决理由与事实认定矛盾,此部分攸关量处死刑是否符合情节最重大部分,有调查及厘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过矫治教化,降低再犯风险可能,也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因此撤销死刑判决,发回更审。
至于强制性交未遂、弃尸等犯罪事实部分,最高法院则认为判决并无违误,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判刑2年10月与2年定谳。
检方期间声请合并执行时,案件又恰巧由当初承办命案的法官受理,因此从重裁定4年4月徒刑,可抗告。
梁男在收到法院公函,就对并执行刑之事,询问其意见,他表示“无意见”。
法界人士表示,若按照过往数罪并罚的判例,该案最轻至少2年10月以上,最多则不能超过4年10月,通常会是2年10月再加几个月,因此本案裁定4年4月徒刑算是非常重,也相当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