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 大型超市明天起征收一次用塑料袋费用,受访律师指出,届时公众若自取塑料袋没付费或可构成偷窃行为,但有超市表示由于刚推行,会给予顾客时间去适应。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规定,从明天起,所有年营业额超过1亿新元的实体超市连锁集团,必须为一次用塑料袋收费,每个至少5分钱(约17仙)。这包括昇菘、职总平价、巨人、冷藏和百美超市。
刑事律师王立清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说,严格意义上,只要拿了不是自己应得的物品,就能构成偷窃行为(theftin dwelling),无论物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即使只是擅自拿走超市里一个5分钱的塑料袋,而不付相应的费用,也会构成偷窃。
根据新加坡刑法典第380节条文,犯下偷窃罪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7年的监禁以及罚款。
不过王立清指出,塑料袋收费制度实行初期,很多人可能还不知情或者容易忘记。
“构成偷窃罪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有不诚实的意图。若是在自助结账柜台无意间拿了塑料袋,相信并不会踩到法律地雷。”
他认为,就像该国刚开始实行餐盘归还制度时有过渡时期,相信超市也会酌情处理给顾客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的收费规则。
另一名刑事律师蓝国庆则举例说:“如果是初犯,或是无意而为之的诚实错误,相信顾客最多只会收到提醒。但如果是重犯,且每次都拿很多塑料袋还去分给别人,这就是故意要挑战这个系统。”
新加坡全岛拥有24间分店的百美超市发言人受询时说,目前不会因顾客忘记付塑料袋费用,而实行惩罚制度。
“现在刚开始,顾客需要时间适应。我们的收银柜台和自助结账柜台,都是由职员分发塑料袋。”
“待日后顾客习惯了新规则,才会在自助柜台放置塑料袋让他们自觉地缴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