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一名单亲妈妈发现女儿和潘姓男大生交往,开明答应让潘男经常借宿家中,还请男友开车接送潘男回学校宿舍,但她也告诫潘男,女儿才15岁,不准两人发生性关系,潘男也拍胸脯保证不会。
发生性行为多达45次
不料单亲妈却在家中捡到用过的保险套,一问之下,女儿坦承早已和潘男在家发生性行为多达45次,让单亲妈崩溃将潘男告上法院。潘男到案后坦承犯行。琳妈的男友也作证,每次潘男来借宿,都由他开车载潘男回大学宿舍,路程中也告诫他琳琳还没满16岁,两人不能发生关系,另也曾载潘男到琳琳就读的国中拍毕业照,潘男确知琳琳未成年。
桃园地院审理,法官审酌双方已达成调解,母女俩也都表示愿意原谅潘男,并给他缓刑的机会,依45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并处1年徒刑,缓刑2年,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