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一名民众买下法拍屋,不料在点交时却发现里面躺了一名植物人老翁,另外还有一名看护,警方进一步调查才发现,老人竟然遭到3子女遗弃。
综合台媒报导,退休资深刑警高仁和在某次上节目透露,他的朋友在台北内湖买了一间法拍屋,没想到交接时打开门却发现里面躺了一名植物人,以及一名外籍看护。
陪同到场点交的书记官和警察完全不想处理,点交完毕就离去,友人只能在思考后决定先拿到房子,便先将老翁送到安养院,一次付了一年的费用,还包括看护的费用,总共至少70、80万新台币。
由于涉及到一大笔钱,加上不忍心老翁被子女遗弃,于是该朋友将案件带上法院。
调查后发现,事实上老翁有3名子女,老大和老三都在国外,现时只有老二住在台湾,住家就在老翁住处对面,因此告对方遗弃罪。老二认为有请看护照顾,不满地表示“你要告,老大和老三也要告,怎么告我一个而已?”
后续进一步调查后,得知老翁还没生病时,整栋1至4楼都是他所有,但老大要去美国结婚发展而开口讨钱,3子女商量后将2至4楼卖掉,这样3人都可以拿到现金,也很公平,后来3人陆续都有自己的家庭。
没想到在台湾的老二因为做生意贪心,挥霍无度还不断借钱,甚至动了将父亲房子拿去借贷的念头,结果到最后被法拍,完全不想负责的他认为名字是父亲的,不满只有自己要付钱,甚至向警察呛声:“你要告我遗弃,那应该连老大老三通通叫回来,他们也遗弃啊!”
由于3个子女都没有汇钱给父亲,确实构成遗弃罪,但由于老大人在国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回来,法院也抓不到人,让高仁和感叹“标到房子,一个植物人就在里面”悲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