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一名新加坡妇女早前被控发表损害种族和谐的言论和公共滋扰,被评估患有被迫害妄想症,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对她发出严厉警告后,撤销她的控状,判她无罪释放。
新加坡总检察署答复媒体询问时说,控方仔细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后,决定对被告陈妙香(59岁)发出严厉警告,并向法官申请撤销她的3项控状,判她无罪释放,这项申请在周三(12月14日)获得法官批准。
控方考虑的因素包括陈妙香被评估患有被迫害妄想症,病情影响她的判断力,也加剧了她对其他人的偏见,而且她并不了解自己的病况,拒绝接受强制治疗。
另外,陈妙香被控后还押两周,倘若她被定罪,法庭会把她还押的期间纳入考虑。
陈妙香是在2021年6月被控两项损害种族和谐和一项公共滋扰的罪名,指她在同年4月21日搭地铁时,朝著巫裔乘客说“我永远不会和你们混在一起……我们就是这么不一样”,以及“我不是社工,不做慈善”等。
另一项控状指同年5月11日,陈妙香在地铁上对著所有乘客大声说“我们很不一样”,以及“我不和你这种普通的华人说话”等,构成公众滋扰。
她也被指在优管频道上载多段涉及种族歧视的相关视频,包括名为“巫裔男子企图非礼华裔女子”的视频,影射巫裔不该触碰华裔。
她曾在视频中自称毕业自名校,曾在澳洲就读大学,还声称亲友全是律师、董事和董事长等。她的优管频道事后已被删除。
新加坡总检察署强调,当局严正看待任何损害种族和谐的言论和行为,违法者将被依法处置。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