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大生性侵酒醉的同班女学生,女方母亲提出两条解决方法,一是和女儿结婚,或是走法律诉讼,男大生迟未作出决定,被法官依乘机性交罪判徒刑4年。
自由时报报导,事发于去年10月23日晚,女大生小慈(化名)就读于高雄某大学,与包括阿强在内的4名同学喝酒聊天,在同学小明(化名)的租屋聚会,众人喝酒前先约定好,如果有人喝醉要去睡觉休息,小慈和闺蜜小明同一房,另3人则一间房。
5人喝酒直到凌晨2点,小慈先到小明房间休息,小明随后进房,结果原本要去另一间房睡的阿强也跟著小明进房,睡在小慈和小明的中间。
由于小慈醉到不省人事,阿强竟趁机脱去她的衣服,性侵得逞。
一旁的小明被吵醒,睁眼看到阿强骑在小慈身上,阿强还看了小明一眼,心虚问他:“我可以试试看吗?”,小明当下一脚把阿强踢飞。阿强提起裤子离开,而小慈此时才睁开眼睛,哭著说“好恐怖,我只敢装睡不知如何反抗”。
事后,小慈向父母告知被阿强性侵,小慈父亲无法原谅并坚持要起诉阿强,但小慈的母亲却有不同看法,要阿强负起责任娶小慈。
而阿强因迟迟无法做出决定,被小慈提告后,高雄地院审理时,阿强辩称,当时小慈没有喝醉,还跟他舌吻,两人是合意性交,没有性侵。
但法官传唤当天喝酒的同学,发现小慈被性侵后,情绪出现极端不稳定,甚至有自残迹象,且阿强也曾传讯向小慈道歉,说出“我很抱歉”、“转学没办法,但我会直接休学”等,因此不采信阿强说词,依乘机性交罪判徒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