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 两名男子喝酒后共乘私召车回家,却在途中联手非礼正在开车的私召车男司机。两人否认指控,一人声称在车上睡觉不曾非礼对方,另一人则称他以为男司机同意他才这么做,法官不相信两人说辞,指两人供词前后矛盾,判他们罪名成立。
两名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吴薛宏(40岁,美发师)和新加坡籍的梁伟明(41岁,室内设计师),两人是朋友关系,各面对一项非礼控状。都不认罪,经审讯后,两人在周二(7月5日)被判罪成。
受害私召车男司机案发时28岁,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两名被告是2018年11月11日,晚上10时许,在丹绒巴葛的尼路一带喝酒,直到隔天凌晨1时许。
由于两人分别住榜鹅和后港,因此决定共乘私召车回家,结果却在途中非礼受害者,包括亲吻脸颊、非礼对方胸部和下体等。
受害者案发时在中央快速公路上行驶,他曾多次要求两人停手,但他们却充耳不闻,只有一次在碰到警车经过时,两人才暂时停手。
梁伟明在后港下车之后,吴薛宏便从后座换到前排乘客座,继续非礼受害者。
抵达榜鹅时,吴薛宏要求受害者留下来陪他,但被拒绝。他后来指示受害者把车开到多层停车场,让他到附近小解。受害者趁吴薛宏下车后,立即开车离去,并到警局报案。
受害的28岁男私召车司机供证时说,他约凌晨1时30分接了两名被告,梁伟明要在后港下车,吴薛宏则要在榜鹅下车。两人上车后就说他“很可爱” ,称“上天把我们送到你面前让你快乐”,还说他们是“披著男人外皮的女人”。
根据受害者的说法,车子开上中央快速公路后,坐在车后座的两人开始对他毛手毛脚,梁伟明解开了他的裤子伸魔爪,然后吴薛宏也对他上下其手。
受害者要求两人停手,但他们不听。梁伟明下车后,吴薛宏趁机移到副驾驶座,在前往榜鹅的路上继续非礼受害者。
受害者表示,他当时对两人感到害怕,也担心中途拒载会被暂停开私召车,才会继续把两人送回家。他后来顾不及车资,一看到吴薛宏下车就赶紧开车离开,事后通报公司,也把吴薛宏留在车上的背包交给警方。
梁伟明否认非礼受害者,他辩称自己上车就睡著,到家后就下车。
吴薛宏则没有否认对受害者做出上述举动,但他称自己亲吻受害者时,对方曾朝他微笑,他因此相信受害者同意让他这么做。
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说,受害者全程没有求助,而且是为了偷走吴薛宏的物品,才会把车开走并报警诬告他们。
法官发表裁决时说,受害者的供词较为一致,两名被告的供词则前后矛盾,而且不合理。吴薛宏也曾在口供书中,坦承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法官说,若受害者真的对吴薛宏有爱意,他不会突然抛下吴薛宏把车开走,受害者事后还把吴薛宏的物品交给警方,显示他并非要偷取对方的物品,也没有理由报警诬赖两名陌生人。
法官判两人罪成后,控方要求判吴薛宏坐牢至少9个月,梁伟明至少14个月以及3下鞭刑,案展明日裁定刑罚。(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