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中国青年来新加坡求学,却代不法之徒租下住宅单位后,改成淫窟,“赚”了1000新元(约3000令吉)跑腿费,却换来2万1000新元(约令吉)的罚款,得不偿失。
21岁的黄明哲( 译音)来自中国,2018年7月因为打算来新加坡读书,因此上网找房子租,搜寻期间联系上一位自称“AK47”的人,两人通过微信联络,对方给他发了几段视频,介绍几个可租赁的单位。
被告最后没有通过“AK47”租到房子,之后也没有联络。他在2018年8月来新后,“AK47”在2020年9月突然发微信,称有朋友要来新,需要被告的帮忙,即借用他的个人资料先租下单位,之后再转租给朋友。
被告答应,并在同年9月11日,与有意出租房子的屋主会面签约,当时屋主告知不能转租,被告应允后,双方便签下长达一年的租约,租下直落古楼的私宅单位。
2020年9月至10月之间,被告共骗了5名屋主,均是称会租下他们的房子,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同年11月26日,警方展开扫荡行动,突击一间位于高文的住宅单位,发现外籍女郎在单位内卖淫。调查揭露,被告是该单位的登记租客,因为帮“AK47 ” 到处租房,得到1000新元的“跑腿费”。
被告因欺骗屋主,称是为自己租房,因此共面对5项欺骗罪。他昨日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主控官说,被告在两周内骗了5名屋主,租下5套房子,全都被用来让外籍女郎进行卖淫活动,必须严惩以达阻吓作用,建议判他坐牢两周以及罚款1000新元。
代表律师称,被告没有因为帮忙租房而获利,1000新元只是“AK47”认为带给他麻烦而给予的补偿。
此外,律师也指出,接受调查后,因担心其他租下的单位也涉及卖淫活动,被告也向警方据实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