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日讯)香港《苹果日报》今年6月遭香港政府冻结资产后停刊,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根据《公司条例》赋予的权力,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交壹传媒的清盘呈请,聆讯周三进行,高等法院法官颁令壹传媒清盘。
中新社报导,陈茂波在今年7月28日表示,引用《公司条例》委任资深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陈锦荣为审查员,调查壹传媒事务。9月14日,审查员向财政司司长提交了一份中期报告。在考虑过中期报告后,陈茂波认为出于公众利益须将壹传媒清盘。
特区政府9月29日宣布,陈茂波已根据《公司条例》条赋予的权力,向原讼法庭提交将壹传媒清盘的呈请。
高等法院法官周三就特区政府对壹传媒的清盘呈请进行聆讯,壹传媒一方未有派代表到庭。在无人反对下,法官颁令壹传媒清盘。
台湾《苹果日报》指出,一般清盘可由公司主动或债权人申请,以遣散公司及结束业务的方式,将资产变卖套现债还债务。至于台湾《苹果》的问题,会由香港法庭委任的临时清盘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