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 因非礼案而入狱的86岁“色伯”,出狱后再伸“咸猪手”,柱枴杖在巴士上非礼27岁女郎和11岁女学生,被判监禁10个月,这也是他连续四年犯下非礼案。
被告傅成健(译音)面对四项非礼控状。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馀项将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去年10月23日,下午1时15分左右,27岁的女受害者在德曼花园路第32座组屋前的巴士站乘搭30号巴士。
被告当时在巴士上,受害者则站在他旁边。当巴士行驶时,被告触摸受害者的手臂四五次,受害者以为被告是不小心碰到,便稍微往后挪了挪。然而,被告继续触摸她的手臂,受害者认为被告是无意,于是没有理会。
被告反复触摸受害者的手臂约15秒,随后他依靠枴杖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靠近受害者。当被告走下巴士台阶时,他假装摔倒,向受害者伸出右臂,用右手抚摸了一下受害者的大腿内侧。受害者抓住被告的手臂,被告道歉。
随后被告在达曼裕廊民众俱乐部前的车站下车,走到附近的市场。受害者在同一个车站下车,并把此事告知她的丈夫,随后报警。
另一宗非礼案是今年3月11日,下午2时15分左右发生,11岁的女受害者与同学乘搭98号巴士。被告坐在受害者左边的空位上,将枴杖的把手放在受害者的大腿上、靠近她胯下的位置。随后被告把右手放在她的胯下几秒。受害者十分震惊,立即推开被告的手,并将枴杖从腿上移开。
过后,受害者迅速从座位上站起来。受害者回家后将此事告父母,母亲带她到附近的警署报警。被告的行径被巴士上的闭路电视拍下。
案情显示,11岁受害者的同学下车时,巴士上有一名乘客叫受害者小心被告。乘客指被告是众所周知的色情狂。
被告昨日坐著轮椅,由儿子推来法庭面审。被告在求情时表示自己年纪已大,无法坐牢。
他也表示,自己身体不好,患有多种疾病,走路困难,恳求法官判他罚款就好。
被告还不断强调,如果这把年纪再被判坐牢“会死在牢里”。
控方指出, 被告前科累累,屡次犯案,不知悔改,其中一名受害者还是未成年少女,应严惩。
根据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被告可能患轻微的神经认知障碍,但他的精神状况与他犯案无关。
法官判被告坐牢10个月,并表示希望被告不要再犯。
●被告年年干下非礼案
2018:在裕廊西51街第504座组屋底层和巴士车上多次对陌生女子袭胸摸下体。
2019:在牛车水珍珠大厦的天桥触碰一名47岁妇女的左胸。
2020:巴士上抚摸27岁女郎的手臂和大腿内侧。
2021:巴士上碰触11岁女学生的臀部,在巴刹附近非礼一名47岁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