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2日讯)从刚过去的周日开始,一段中年男子娶智障女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事件除了被网民们热议,更惊动到当地政府。有律师表示,不办证发生关系或涉嫌强奸。
2月28日晚间,网上突然流传一段视频,显示河南驻马店一名智力障碍的女子被嫁给了55岁的男子,视频中一位成年男子和一位看似未成年的 “娃娃脸”女子并排坐著,两人胸前别著 “新郎”、 “新娘”胸花,女子的面貌、声音都较为稚嫩,但女子都在哭泣,男子时不时拿著卫生纸替她擦拭泪水。
视频中有一位女性的声音称 “别哭了,你是来享福的,正常人还没有这种待遇了,新郎对你多好,到新家了,别哭了。”随后镜头转向一名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士,并说 “你们看,新娘妈妈多洋气。”旁边一位疑似女子母亲的人说, “我放心,我可放心”。
据爆料该名女子智力有缺陷,还说孩子的腿有点问题,并委托 “新郎”给他看看,随后又有爆料称称男方给了1万元(约6275令吉)彩礼,还有怀疑女孩未成年。
律师:仅举办仪式非合法夫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而智障者,根据其智力高低,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
如果经鉴定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表达其真实意思的,不符合结婚的条件,所以不能结婚。
赵良善还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及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患有严重的智障,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像这些智障者要结婚,需要经过医疗保健机构的婚检,要出具医学检查证明,才可以结婚。本事件中,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未正式登记结婚。如果仅仅是举办结婚仪式,男女双方目前还不是合法夫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鉴定,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而男方利用女方智障女智力低下、性防御能弱这一条件,发生性关系,且情节严重的,或涉嫌强奸罪。
同居不违法但无法领证
视频引起关注后,当地媒体开始争相报导这起婚事,高店镇派出所民警表示,户籍系统信息显示,新娘今年20周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而新郎在受访也表示,自己能结上婚,很高兴,老婆虽然是智障人士, “但我会对她好一辈子”,两人只是举办了简单的仪式,但是还没有领结婚证。新娘母亲也表示,同意这桩婚事最重要的原因是新郎人很老实, “没要他的彩礼,只希望他以后能对女儿好。”
事后,伯阳县官方人士也针对上述视频作出回应,称官方高度重视,已立即组织公安,民政,法院,妇联和当地政府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核实。最终,认为男子和智障女同居不违法,但基于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处理结婚证。依据相关政策,双方日后若有孩子,可办理准生证并上户口。如此,该县相关部门会积极帮扶这个特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