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日讯)中国近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犯罪年龄愈来愈低,引起社会对调整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的讨论。对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周一在记者会上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采取两方面调整,其一是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中国目前最低刑责年龄是14岁。中新社引述臧铁伟表示,对于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问题,社会有共识“应当管起来”,但总体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上述草案二审稿,即将提请于周二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