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已婚私召车司机被指趁一名19岁女乘车醉倒车内时,性侵、非礼和企图强奸她。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5月19日凌晨4时46分前,事件发生在被告车内,当时车子停在巴西立惹兰罗央勿刹一带。
案件今日上午开审,被告是46岁的陈耀新(译音),他否认有罪。
被告已婚并与妻子育有3名孩子,案发时是一名Grab私召车司机。他面对3项控状,指他性侵、非礼以及企图强奸一名19岁少女。
据控方开庭陈词显示,受害少女在案发前一天傍晚,与朋友到实里达航空园一带的酒吧喝酒,少女间中一共喝了5杯啤酒。
少女朋友见她喝到烂醉,电召被告的车送少女回家。少女在车里不停哭泣,被告问她是否与男友分手,但少女没有回答。
被告将少女送到住家公寓外,他看到少女进不了公寓,还蹲在地上,将她带回车里,少女对之后发生的事没有印象。
被告则称,少女在车内用头撞车窗,还用手锤胸口。他开始翻找少女物件,希望找到少女住址后送她回家,不过在过程中,用手指侵入少女私处,还企图与她发生性关系。
可是被告无法勃起,最后将车子开到偏僻小路,再非礼少女胸部。他企图用手指侵入少女私处,但少女将被告的手推开。被告最后将少女送入公寓。
少女之后走进公寓泳池厕所,但不知为何又走到公寓外,直接躺在路中央。有公众发现少女倒在路上,拨电报警。
控方表示,少女被发现时,没有穿安全裤和内裤,她也不记得谁将它们脱下。少女之后被送到樟宜综合医院,被验出每100毫升血液含有26毫克的酒精含量。
根据医生计算,少女在案发当天凌晨3时,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可达到132.2至155.9毫克。
医生也指少女因酗酒可导致“酒后失忆”,不可能同意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少女胸罩内侧还验出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被告内裤验有精液,以及少女的脱氧核糖核酸。
控方指被告趁机干案
控方表示,被告可能以少女同意发生性关系为辩护理由,但少女当时喝到烂醉,在车内行为不正常,被告趁机干案。
控方表示,少女朋友将她送进被告车内前,曾告知被告少女已喝醉,少女在车内不停哭泣,下车后无法独自进入公寓,这种种迹象显示少女当时明显已喝醉。
控方指被告是被性欲冲昏了头,趁少女醉倒后干案。
被告目前已不是Grab私召车司机,他也没有否认对少女做出被指控的性行为。案件还在续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