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保姆对两女婴下药案续审,辩方直指5个月大女婴的奶奶是高级助理护士,能够取得药物,由于不满媳妇把孙女给保姆照顾而下药教训她,但女婴奶奶否认。
被告萨蒂亚(38岁)共面对两项利用毒药蓄意伤害他人的罪名,指她在2016年11月5日至7日和12月25日至26日,分别在家中对一名5个月大和11个月大的女婴下药。
案件今早进入第四天的审讯,首先由5个月大女婴的59岁奶奶供证。她表示目前是陈笃生医院的高级助理护士,案发当年已在该院工作,并从1980年开始当护士,拥有40年经验。
她表示虽与媳妇都需工作,但确实不喜欢媳妇把两名孙女送去给保姆照顾,因为认为她的女儿,即孙女的姑姑能照顾。
这样一来,媳妇不需起早摸黑把孩子叫醒,也能省下这笔钱,可以用来买房。她也说见孙女一大早被叫醒觉得她们很可怜,但表示媳妇是孩子母亲,尊重她的选择。
她也表示,在2016年时正服用糖尿病、高血压与心脏问题的药物,她只把药物收在卧房内,没放置在家中其他地方。她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协助医生与护士长给予病人照顾,但并不能随意到药库取药,因只有注册的护士能取药,进入药库也需密码,而她并没有密码。
她也表示,不曾给予任何人安眠药,包括孙女。由于在手术加护病房工作,除了抗焦虑剂(Diazepam),对于孙女血液中的其他药物不熟悉。
辩方在盘问这位奶奶时却指出,她身为护士多年,不可能不稍微知道这些药物的用处。辩方也指,由于媳妇不听她的话,仍决定带孙女给保姆照顾,引起她的不满,两人关系闹僵,一度没有交谈,因此她当时为教训媳妇,在孙女的牛奶内加入药物,让孙女带到保姆家喝。
对此,奶奶否认,认为媳妇是孩子母亲,她有权选择要如何照顾孙女。她与媳妇只是生活选择上的不同,也并不认为媳妇的做法是对她不敬。案件续审中,之后将由女婴生父上庭。
不知道孙女被下药
女婴奶奶称保姆曾坐轮椅到家中交回女婴物品,还指明要见女婴,但被她拒于门外。
奶奶称由于媳妇没有通知她,因此并不知道孙女被下药及住院的事。
但她忆述在媳妇决定不继续把孙女送去保姆家后,保姆一周后坐著轮椅造访他们家,交回孙女的物品。
“当时她说自己跌伤了,除了交回物品,也想进来见孙女。当时孙女不在家,但她还是想进来坐,我认为她行为奇怪就没让她进来。”
负责治疗11个月大女婴的两儿科医生表示,女婴血液内的三种药物能用在小于1岁的孩子身上,但只在在治疗特定病情时使用。
对于第二名11个月大的女婴,控方请来的两名竹脚妇幼医院的儿科医生证人供证,两人曾在女婴入院时担任她的医生。
两名医生一致表示,女婴血液中的药物都可用在小于1岁的孩子身上,但通常这些药物并不常开,而是在治疗特定病情时使用。
其中拥有9年经验的医生举例,抗焦虑剂可用在长期有癫痫症的孩子身上。抗敏药物扑尔敏(chlorpheniramine)则有时用在6个月大以上的孩子,用以治疗感冒症状,而麻黄素(ephedrine)也可用在小于1岁的孩子身上,当成治疗鼻塞的药物。
但另一名有8年经验的医生表示,不排除有些情况下一些孩子会同时服用这些药物,但根据她的经验,从没看过这样的情况。这些药物都有镇静作用,但若一起服用,可能会造成呼吸困难、血压与心脏问题,以及不慎的药物过量,严重可能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