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 )为见“梦中情人”,离婚男子在交友网站付出2万多新元(约6万多令吉),但最终仍见不到心仪的对象。
据悉,离婚男廖先生(45岁,工地管工)在交友网站认识女网友,聊天3天后认定她是“未来情人”,为了与她见面,他不惜向“合法放贷商”、前妻和亲友借钱,短短一个月内转账逾2万元的“见面费”。
他原本仍不相信自己被骗,直到最后他发现交友网站的联系邮箱根本不存在,他才报警处理。尽管如此,他仍深信这个只跟他用“文字聊天”的女网友是真有其人,而且仍深深爱著他。
事主向新加坡媒体爆料称,3年前与前妻办离婚后,去年12月经微信认识的女友人介绍,加入名为“belongtou.com”的交友网站,网站的登记费用是每个月20元(60令吉) 。
廖先生付了登记费用,很快地就在网站上结识一名女子,对方称她是新加坡人,年龄约30来岁,在一间服饰店工作。
“我们很聊得来,也很投机,她3天后说想要和我见面,我也想见她,但是若要见面,网站会收一笔‘见面费’520元(1560令吉),而且还要双方各自付这笔钱。”
他进一步解释,网站禁止双方向彼此透露联络方式或者地址等,只要输入这些信息,这些内容都会被网站管理员删除,因此若要见面,一定要付费给交友网站。
谁知,廖先生付钱后,却被网站通知自己的权限不足,得继续付费“升级”为高级会员,才能见到该网站的女会员。
“过后,网站以此理由不断要求我汇款,我想到可能是自己的权限真的不足,所以每次都根据网站的要求转账过去,前后转账了10多次,有的转账额高到千多元,共付了超过2万元。”
他称这笔费用,其中的1万3000元(约3万9000令吉)是向合法放贷商借来,剩馀的钱则是向前妻、妹妹和朋友借。
询及当初为何一直汇款都不起疑,他称因为自己真的很想见该名“梦中情人”。
“我非常喜欢她,而且她也说喜欢我,我向她坦言为了见到她,自己耗尽了2万多元。她听后说自己很内疚,还说见面后会和我一起负担这笔欠款,我相信她。”
不过好梦不长,他过后尝试发电邮到该网站的邮箱询问“见面”的进展,却发现网站的邮箱根本不存在,他联系本报时仍不相信自己被骗,直到朋友不断劝说,他才报警处理。新国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