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新加坡一名父亲把亲生骨肉当泄欲工具长达10年,从女儿5岁开始就对她非礼、性侵、强奸,妻子获悉后大义灭亲报警,被告被判坐牢29年。
51岁的被告共面对9项控状,指他在2006至2016年期间非礼、强奸和严重性侵当时只有5岁的亲生女儿,直到她15岁为止。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其馀的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从2006年开始与妻子、女儿和儿子同住在一间四房式组屋单位内,而被告从女儿5岁开始就开始侵犯她,性起时就会抚摸她的私处。
3年后,被告变本加厉,甚至在床上或客厅性侵她。
2011年12月,为了庆祝圣诞节,被告带女儿和儿子到亲人家过夜,3人之后在客房睡觉,被告与儿子同床,女儿则睡在另一张床垫上。
怎料半夜间,被告趁女儿熟睡时,抚摸她的私处,还用手指性侵她。此后,被告从2012年开始几乎每个月都会和女儿进行性行为,除了抚摸她的胸部和私处,被告也会性侵并强奸她,有时也会要女儿为他口交。
庭上揭露,被告性侵女儿的行为持续到2015年,当时在念中学的女儿,开始厌恶被告的行为,但并没有拒绝他。
直到2016年,女儿意识到被告的行为是错误后,一时感到混乱,因担心家庭破裂而不敢出声,直到2017年被告的恶行才被揭发。
女儿中学毕业后,向一名好友倾诉她遭父亲性侵一事,最后在好友的鼓励下,女儿当晚决定告诉母亲。母亲立即安排女儿到亲人的家居住,几天后带女儿到警局报案。
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长期持续地侵犯亲生女儿,行为可恶,最后判他坐牢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