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女变性人欠大耳窿债务,当跑腿抵债,今日被判坐牢6个月及罚款3万新元(约9万令吉),却因性别问题,法官一时无法裁决关在男子或女子监狱。
被告张俊豪(33岁,译音)案发时是名私召车司机,他面对6项抵触放贷人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控状提控。
被告蓄短发,身材不高,今早在律师陪同下出庭,他在犯人栏里没有多大表情。今日认罪后,被判上述刑罚。
案情显示,被告自2017年10月起,因手头紧而向大耳窿借钱,结果利滚利,债务飙至6000新元(约1万8000令吉)。由于被告没钱还债,决定当大耳窿跑腿抵债。
被告在2017年12月至去年4月3日间,利用他人提款卡协助大耳窿放贷,每周赚450新元(约1350令吉)。他也在去年3月28日至31日间,骚扰3名欠债人。每成功骚扰一名欠债人,可抵消300新元(约900令吉)债务。
根据资料,被告去年3月29日早上,突然出现在一名欠债人的办公室里要钱,欠债人通过电话,确认被告是大耳窿派来,到提款机提了3000新元(约9000令吉)给被告。
律师陈俊良今日为被告求情时透露,被告是名变性人,因此向法官发出疑问,问被告关在男子或女子监狱较适合。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只是向欠债人讨债而已,所涉及的骚扰行为不算过于严重,因为被告没有到欠债人家泼漆、涂鸦、放火或用脚车链锁欠债人家门,求法官轻判,判被告坐牢不超过6个月,罚款不超过3万新元,也不要打鞭。
律师透露,被告已做了切除乳房和子宫手术,但女性性器官则未动刀。
法官表示,要向监狱单位确认后,下午在内堂作出决定。
法官也要求律师呈上被告手术的医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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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老师让学生看防范罪案电视节目 引起家长不满
(新加坡15日讯) 代课老师让小学生在课堂观看《绳之以法》,内容是关于网络性勒索和非法租屋给性工作者,吓得孩子回家喊怕,引起家长不满,并质疑代课老师所使用的教材。
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家长本月12日致函《海峡时报》反映,去年9月,她得知女儿的代课老师在课堂上让学生观看防范罪案电视节目《绳之以法》。其中一次,所播出的内容关于网络性勒索,学生在没有适当监督的情况下观看。
“学生观看后,代课老师也没有加以说明,解释内容对错。”
这名家长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表示,她对此感到非常惊讶,不解代课老师为何要在上课时间让学生观看这样的短片。
她称,她向校方申诉后,校方告知,学生观看该短片确实不合适,因此已对代课老师进行辅导。原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不料,两周前另一名代课老师又让学生观看《绳之以法》。
“这次的内容是关于非法租屋给性工作者。这让我难以接受,我的女儿也因此受到惊吓。
她希望,公开上述事情能够提高意识,校方应该更注意老师所使用的教材等。校方表示,在两起事件中,代课老师都已接受辅导,了解必须选择适龄的教材。
该所小学校长答复询问时指出,所有的新代课老师都被告知校方对他们的期望。学校也在学年里,定期针对选择的教材和老师进行讨论。教育部发言人受询时则表示,在代课老师上课前,学校会给予一套准则并让他们知道学校的标准。
“他们获得必要的支援,包括上课所需要的教学资源。”
发言人表示,大部分的代课老师是经过培训的教育工作者,他们有能力挑选适合以及适当的教材。如果代课老师有不足,校方必定会采取适当措施,来确保学生学习不受到影响。
针对这起事件,翱翔辅导服务中心高级主任袁凤珠认为,老师应该在学生观看短片后,向学生解释内容对错。
“我不会反对孩子接触这些内容,即使反对孩子看,他们自己也会通过其它方式看。但重点是必须要教导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