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不满母亲唠叨,不孝儿竟放火烧住家,遭法官判处5年监禁。被告是37岁的罗斯兰,他与家人同住。三名受害人分别是64岁母亲、24岁弟弟和68岁的男邻居。
被告面对一项控状,指他去年9月7日,下午2时50分许,在义顺21街第225座组屋纵火烧屋。
案发当天下午2时35分许,被告的母亲因身体感不适,由小儿子陪同去看医生。被告在楼下与他们碰面,想起母亲前一晚斥责他不孝,为此耿耿于怀,事后起歪念,放火烧屋。
被告回到单位后,取走食油和杂志,往母亲的衣柜倒油,然后用打火机点燃杂志。被告也烧母亲的床垫,再走到弟弟房间,同样放火烧衣柜。
怒气未消的被告,倒油放火烧客厅的电视桌和两个沙发,但没有起火。被告发现浓烟弥漫后,赶紧离开。
不久后,邻居发现单位起火后,冲去灭火,但火势猛烈,只能立刻疏散家人及报警。警方和民防到场后紧急疏散,一名11楼住户感到呼吸困难送院。
被告母亲和弟弟从诊所回家,发现住家已被烧毁,母亲当场晕了过去。被告下午到警局自首。
被告母亲和邻居的单位遭火烧得严重受损,损失高达3万928新元(约9万2784令吉)。
医药报告显示,被告母亲患上尿道感染,医药费用达172新元(约516令吉),邻居则因吸入浓烟受伤,医药费达121新元(约363令吉)。被告事后没做出赔偿。
调查显示,母亲和邻居的单位分别需要大约1万7110新元(约5万1330令吉)和1万2590新元(约3万7770令吉)的装修费,义顺市镇理事会的修复费则高达1227新元(约3681令吉)。
法官今日下判时斥责被告,指他不能因为不满而放火宣泄,差点害自己无家可归,也可能导致整座组屋被烧毁,或害到其他人,判被告坐牢5年。
慈母表示早已原谅他
不孝儿纵火烧住家,慈母表示早已原谅他,盼他早日归来,也打算请律师上诉。
被告母亲今日受访时表示,被告很孝顺,自从长女结婚后,家中就剩下被告及最小的弟弟在照顾自己。
“他每天下班后就回家照顾母亲,和弟弟一起撑起这个家。身为人母,不管儿女做了什么错事,都还是自己的儿女,当然会原谅他。”被告弟妹表示,哥哥排行第二,虽然是领养,但一直当亲哥哥看待。
家人透露,事发前一天,被告和母亲发生口角,母亲或因说气话:“你是我领养的儿子”,伤透被告的心,被告才会做错事,纵火烧住家。
家人表示,早已原谅被告,但家中经济情况不好,没聘请律师,如今将请律师提出上诉,盼被告早日出狱,一家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