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新加坡已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件的调查范围扩大,对曾经帮助一马公司筹集资金的高盛集团(GoldmanSachs)展开刑事调查。
彭博社本月21日引述知情人士报导指出,新加坡在调查涉及一马公司的资金流动时,一直在审查高盛与该公司的关系。有关审查相信早在2017年底就已开始,但一直到最近,该公司的新加坡单位都还不是任何调查的焦点。
知情人士昨日告诉彭博社,各相关机构在尝试确认,高盛在2012年至2013年为一马公司安排发售3批债券赚取的大约6亿美元(约25亿800万令吉)服务收费,究竟有多少已流入新加坡子公司。
与美国司法部协调
据报导指出,新加坡正紧密与美国司法部协调,后者也在调查高盛,并且已对高盛的两名前高级银行家提出刑事起诉。
新加坡当局可能选择以高盛的新加坡公司为目标,使用新加坡在3月间开始采纳的“延迟提控协议”制度,这个制度已用于美国和英国。
新加坡在一马案中已对付了一些涉案的公司和个人,撤销了两家瑞士私人银行的执照并将一些人逮捕入狱,但据指出,这次是此案第一次针对一家公司进行刑事调查。
最新的年报显示,高盛的新加坡公司——高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去年有2亿4400万美元(约10亿1992万令吉)营收,去年底时资产计为19亿美元(约79亿4200万令吉)。虽然过去几年高盛新加坡的营收稳定,但资产却已从2014年的26亿美元(约108亿6800万令吉)大减。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本月17日发表文告透露,马来西亚政府入禀法庭提控高盛集团及4名一马公司关键人物,包括高盛集团前东南亚地区董事长蒂姆莱斯纳(Tim Leissner)、前银行家黄宗华、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及富商刘特佐。
文告提及,4造涉嫌发表虚假及误导性的声明,以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总值65亿美元(约271亿7000万令吉)的3批债券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约112亿8600万令吉)的资金。
汤米汤姆斯指出,来自高盛集团蒂姆及罗杰与刘特佐和卢爱璇及他人勾结,贿赂大马公职人员,以让高盛集团参选及获得债券的发行权。过程中,高盛集团收取高达6亿美元的承销费,即比市价高出数倍的手续费用。
除了私下收取不当挪用的资金,这些高盛集团的员工和高层也收取了数额庞大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