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7日讯)北京一名男高中生去年奸杀同校学妹,法院昨日依蓄意杀人、强奸判男学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惟女学生的母亲认为裁决不够重,希望凶手被处死。
16岁的姚姓女学生在2015年进入昌平新东方外语学校就读,并在隔年年初被隔壁班的王姓男同学告白,拒绝了对方。2016年5月19日晚上,姚女在和母亲以微信聊完天后就突然消失。
隔天学校老师收到王男传来的简讯,内容大意是,“我和姚X在一起,我们2人在外面,很安全。”老师马上通知姚女的母亲,说女儿私自离开校园,违反校规。
母亲觉得不对劲,因为女儿平时非常规矩,不可能私自离校,而且前一天晚上微信一直没回,随即开始怀疑女儿出了意外。
没过多久,有人在校内一间不常使用的教室内发现姚女的尸体,身上有大片血迹。母亲表示,女儿的虽然穿著校服,但脸部却肿胀变形,鼻、口、头发都是血迹,身上还有多处瘀青,明显是被人施暴,“尸检报告说,她被人打得很惨,但主要死因是颈部被勒死,不过最令我不舒服的还是‘处女膜破裂’这几个字。”
凶手:对方主动的
《新京报网》报导,警方表示,王男将姚女带到学校6楼的东侧办公室内性侵得逞,因怕事件曝光,情急之下将姚女掐死后逃走。他因承受不住压力,想要自杀却失败,最后自己拨打“110”报警。
检方表示,因王男未满18岁,未成年加上自首,理应轻判,但王男自首时供称“是对方主动的”,而从死者身上的外伤判断并不合理,所以不认定为自首;考虑到王男日后再犯的可能性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决定加重处分。
北京一中法院6月26日宣判,法院26日依蓄意杀人、强奸罪,判处王男无期徒刑。姚女母亲表示,她认为这个判决不够重,因为自己非常希望对方死,但是她知道这已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处罚,所以还是可以理解,认可判决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