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 )建筑公司督工被控2005年至2010年性剥削当年年幼继女,抗辩失败,昨日被判入狱45个月。他不服上述判决,已提出上诉。
被告(52岁)与受害人的不伦的关系维持多年后,受害者因担心继父也会性侵两名同母异父的继妹,受害人向学校辅导员吐露继父对她做的不轨行为。
被告抗辩失败,被判在2005年至2010年性剥削受害人7项控状罪名成立,入狱45个月。被告不服裁决和刑罚,已提出上诉。
国家法院法官李宝珠下判时谴责继父,道德败坏的行为,给年幼、脆弱的受害人留下永久的烙印。
“他摧毁了受害人与她母亲和继妹,所拥有的温馨、亲密家庭生活。”
根据国家法院昨日发表的判词,受害人(现年22岁)称继父在她年仅6岁时就开始与她性交,直到她约11岁发育,因担心她会怀孕,转而抚弄她的下体和胸部,以及出示手机里的色情片给她看。
受害人供证时坦承,她享受这样的行为,有时还会主动要求。她称,这样的行为有时在住家的主人房进行,也有在继父位于马来西亚柔佛的祖家发生,但因次数太多,她已记不得一些细节。
受害人的母亲以辩方证人身份力挺丈夫,指被告是负责任的配偶、父亲和儿子。
被告辩称,他从早到晚工作,家中也经常有人,怎么可能有机会性侵继女。他指继女不满他为她手机电话费过高而处罚她,所以诬告他。此外,继女和一名男生有性行为,担心怀孕,于是把责任推给他。
法官认为,受害人没有陷害继父的动机,她一点利益都没有,反而失去一家人住在一起时所展现的关爱和温馨。
学校辅导员供称,受害人在此事曝光后搬到阿姨的家寄宿,但她情绪和心理上都受重创,一直担心母亲会遗弃她,尤其是在听说她的卧房可能被租出去后,受到沉重打击。
“受害人想念继父、母亲和两名继妹,为此变得抑郁,有时在课室里哭起来。与此同时,她出现被挑起的性欲,结果上网认识异性,渴望得到他们的爱护。”
辅导员表示,受害人从有礼、活泼,变得具攻击性、骂脏话,还在腹部自残。
精神科医生向法官解释说,受害人无法应付也不解自己的行为,一方面她为了满足性欲而自慰,一方面又觉得自己污秽、恶心,所以自残来惩罚自己。她接受了两年的辅导和治疗。
另一方面,法官考虑到受害人的母亲和继父的证词有出入,反之受害人即使被律师混淆,证词始终一致。
“律师盘问受害人时似乎刻意混淆她,并对她作出许多不实指控。”
法官对此颇有微词,并认为这反映继父没有悔意,也视这为加重他刑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