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0日讯)台湾高等法院周五说,去年5月在台湾台北捷运挥刀杀人的郑捷,二审判决一样是死刑。全案可上诉三审。
二审时郑捷在法庭上向被害人家属和老师道歉,但法官问他为什么砍杀不认识的人时,他以法官认定他没有精神病,不允许重新调查鉴定,认为司法不公,拒绝回答。合议庭认定他没有悔改,维持死刑。
造成4死22伤的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法官认为凶手郑捷如豺狼般凶残,毫无悔悟、态度恶劣,判处他4个死刑及22个杀人未遂的有期徒刑,各刑期介于5年2个月到8年之间。
全案经上诉,高院9月底辩结。周五宣判时,郑捷没有到场听判。
与此同时,因为郑捷而失去丈夫的陈媛媛期盼政府能针对大型公共场所立法订定完整的救灾疏散。为此,与台北捷运公司和市政府两方协商。不过,一年多来北捷的长官表明无法回答问题和“会记起来去呈报”的回应让她不满。《苹果日报》说,八仙尘爆后,她看到台湾只剩下仇恨和“绝对究责到底”的空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