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享用美食前都有拍照上传至社交媒体的习惯,甚至已成必做之事。但如果身在德国,这一动作随时会造成拍摄者被告。
近日,德国的版权法当中新添了一项食物类范畴。新规定中,在大快朵颐之前为食物拍照上传至网络,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有厨师表示,网上许多照片侵犯了创作版权。
在根据2013年11月通过的法例,在个别情况下连分享照片都属违法,因食物的摆盘、设计等都属于厨师的创作作品,所以要拍摄或分享这些食物的照片,需先获得厨师的许可。
而在这项法例下,如果厨师向法庭提出诉讼并定罪,那被告者将会处以数百至数千欧元的罚款。
米其林厨师批“无礼”
关于这些禁止拍摄食物的新闻,并非初次。去年曾发生法国米其林三星主厨对于顾客在上菜后,忙于拍照而怒批“很无礼的行为”。他指食物照片上传至社交媒体后,导致本身的创作新鲜感被破坏,并认为这种行为已经侵权,别人还可轻易抄袭菜色。
法国更有餐厅为了杜绝拍食物的歪风,在菜单上加注“请勿拍照”的警语。该餐厅的主厨表示,顾客在拍摄时都会使用闪光灯及调整菜盘数次,直到“成品”分享出去后,结果就是食物都凉了。
虽然拍照事件让许多大厨都跳脚,但仍有人认为这是个不错的宣传机会。一名餐厅老板认为,餐饮业需与时并进,而社交媒体在他创业时,在宣传上得到帮助。
另外,2013年时《纽约时报》就有报导过有两家纽约餐厅,分别是知名二星主厨张大卫(David Chang)所开的“福桃子”(Momofuku Ko)、以及布鲁克林区的餐厅“主厨的餐桌”(Chef’s Table)都加入禁止拍照的餐厅行列。
而托克维尔餐厅(Tocqueville)更用钢铁制的墙面阻挡手机讯号。该餐厅老板表示:“我的用餐哲学是,这不是你家厨房,你所在的地方还有其他客人,大家到餐厅用餐是要享受他们自己的用餐经验,如果你做了侵犯到这样权益的行为,我们无法认同。”
此外还有老板认为,“当你每6分钟就要被闪一下的时候,你实在很难会留下甚么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