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一名整形男医生被控为马来西亚籍男医生进行抽脂手术时,非礼对方下体,还两次到对方下榻的酒店客房,向对方下药企图非礼,并拍下对方下体照片。被告就5项非礼和下药企图非礼的罪状进行抗辩。
被告Life Source医疗中心合伙人陈国良(Tan Kok Leong,49岁)是在去年10月被控,但他不认罪,昨日在国家法院就所面对的5项控状抗辩,其中3项为非礼罪,2项下药后企图非礼罪。
非礼罪可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或打鞭,或任何的刑罚组合。下药后企图非礼罪可判坐牢长达10年,外加鞭刑和罚款。
被告坚称,没有非礼31岁的男病人,并指抽脂手术进行时,对方全程清醒,男病人的女友和另一名医生也在场,所以“非礼是不可能的”。
被告指病人身体当时被病人袍覆盖,还穿著底裤,他不可能把手放在病人的双脚,然后伸到病人下体非礼一番。
被告也坚称是在对方同意下,拍摄相关照片。他有病人通过手机应用软件WhatsApp发给他的短讯为证。
被告是在2013年6月6日和7月5日两次为病人抽脂。据了解,除了抽脂,男病人也准备让被告为他动下体矫正术。
第一次非礼是在诺维娜医疗中心的Life Source医疗中心,另两次则在西娜兰通道豪亚酒店内。两个地点的步行距离约两分钟。
根据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病人在7月5日完成抽脂手术后,被告告诉病人,他订了客房让对方休养。
当晚11时,被告在客房为他注射安眠药杜米康和止痛药Rosiden。案情指被告为病人打针后,拉下对方的短裤,然后拍摄他的下体和半裸的照片。
被告和病人一起住在酒店直到隔天,在那两天里,被告都没让病人看他所拍摄的照片。6日傍晚,被告重复上述注射和拍摄的过程。
2013年8月13日,病人报警,指被告非礼他。
控方将传召13名证人,第一阶段审讯订审理4天。男病人料明天在清堂情况下供证。
手术进行时 病人女友在场
被告代表律师表示,被告告诉查案人员莫哈末法德礼,抽脂手术进行时,病人的女友也在场。但遗憾的是,查案人员并没将这段重要的谈话,记录在被告的口供书。
被告代表律师艾蒙佩雷拉,昨日盘问查案人员莫哈末法德礼时,阐述被告传召到警署问话情况,并阐明辩方立场。
律师指当莫哈末法德礼通知被告,说病人投诉被告非礼时,被告感到惊讶,因为那名病人当时还在楼上,甚至在问话当儿,被告手机还收到病人发出的两则短信。一则问他在哪里,要约他去吃饭,另一则问他为何没回复。
“被告当时还告诉莫哈末法德礼,当护士交手术器给他时,他可能意外碰触病人下体,既使碰到,也是隔著病人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