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子弑母后,企图毁尸灭迹,却辩称母亲要非礼和攻击他,为了自卫,才误杀母亲。司法委员不接受男子声称自卫的辩护理由,裁定误杀罪成立,案展下月初判刑。
这起命案发生在2012年5月27日,傍晚6时30分至晚上10时45分,位于武吉巴督东5道第248座的组屋单位。
遭长子苏杰耶(34岁)误杀的玛丽卡(死时56岁)生前是一家公关公司的行政人员,已离婚,与3名子女住在上述事发单位。
事发当晚10时40分,死者幼子苏尼尔(28岁,教师)回家时找不到母亲,就问被告,但被告没有回答。
苏尼尔觉得家中情况不对劲,联络在外的姐姐希娜(31岁),希娜转而通知舅舅丹尼尔。丹尼尔在近午夜时分抵达单位,注意到地上有烧过的纸张和布料,被告的手也有血迹。
3人到外面寻找死者,却无功而返。丹尼尔后来在被告的床底下拉出一个行李箱,一双腿露了出来。被告见东窗事发,命令舅舅和弟妹交出手机,避免他们报警。希娜后来在卧房里用固线电话报警。
玛丽卡被发现时,脖子插著两把刀子,喉咙也被割伤,失血过多而死。控方指死者一道24.5公分长的绕颈伤痕,说明死者企图割断其头颅。
被告称案发当晚,母亲向他要很多钱,他拒绝后,母亲就抓他的头发且抓伤他,还想除掉他的衣服,说“我要一个儿子”的话。他指母亲曾用刀刺他的腹部。母亲发狂抓他时,他感到恐惧,才拿刀杀母。
3把刀弑母
被告上个月在高庭自行抗辩,经5天审讯,昨日裁定罪成。
司法委员符晓平说,死者是因为3把不同的刀造成的伤势而死亡,这已构成被告的误杀行为。被告也承认刺母亲第一刀之后,再去拿第二把刀,这显示他有误杀意图。司法委员无法接受死者要非礼被告说法。
根据政府精神科医生表示,被告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严重削弱他在案发时的判断和自制力,但他没有精神失常,所以适合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