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马来西亚籍厨房主管因为缺钱而在组屋楼下抢劫一名狮城妇,碰触到对方胸部而激起性欲,将女受害人拖到草地强奸,今日遭高庭严惩,被判17年监禁兼最高24下鞭刑。
被告锺家明(现年27岁)是在2013年3月8日,凌晨1时30分,在巴耶利巴某座组屋的楼下草地,强奸该名女子,并抢走她总计2210新元(约5746令吉)的金项链、手机等财物。
受害者是嫁给新加坡人的外籍女子(现年35岁),案发时当侍应生,工作时间从傍晚5时30分至凌晨1时。事发地点就在她住家楼下。被告因为缺钱用,决定抢劫。
被告当晚锁定深夜下班的受害者,在电梯口打晕女受害人之后,因为碰触到她的胸部,激起性欲,见女受害人毫无反应,决定强奸她。
被告将女受害人拖到草地上,先用手机拍她的胸部,非礼女子胸部。女子当时醒了,但因为害怕而不敢开眼;被强奸时,她也不敢反抗。
被告在5个半月后被捕,警方在他住家找到大批来历不明的女性内衣裤。
被告闻判后,表示有意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