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15日讯)在8岁时遭两只斗牛犬撕咬以致断臂的一名美国女童,获陪审团判赔7200万美元(约2亿5662万令吉)。
《每日邮报》报导,2010年,英格拉姆在佐治亚州迪卡布尔郡利松尼亚市被两只狗咬伤,当时她在户外打篮球。
她遭到两只狗的凶狠袭击后,被迫截去一条手臂的前臂,另一条手臂和脚踝也被严重咬伤。
那时,艾琳的痛苦尖叫声直接传入911热线电话的接线生耳中。邻居虽设法把狗赶开,但徒劳无功。
当迪卡布的警察皮勒到场后,用警棍试图驱赶该两只狗,但它们没有后退,仍在猛烈攻击,他于是开枪射杀了其中一只。另一只被枪声吓跑,后来被抓,并处以安乐死。
狗主沃恩说,她不在家时,它们破笼而出。后来她被裁定包括鲁莽行为和蓄养恶犬等六项轻罪成立,被判入狱16个月。
她曾向艾琳的家人道歉。她的律师说,陪审团的裁决,是狗咬人案件中的最大笔赔偿之一。
艾琳在成长过程中,需不断更换义肢,她的医疗费用预计超过100万美元(约356万令吉)。
疾病防治中心说,每年有470万人被狗咬,其中超过半数是儿童。有80万人因被咬伤而求诊,当中有16人因此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