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报导,这则广告用了一名黑人女性及南亚女性为模特儿,以显示美白效果。广告显然有白皮肤比深色皮肤更受欢迎的寓意。
许多地铁乘客看了这则广告后,纷纷在社群网站发表反对意见,并称这则广告为“种族主义者”及令人感到恶心。多伦多公车局也承认,他们已接到11宗正式的投诉。
多伦多公车局政策规定,车内广告若接到5宗投诉,便须检讨广告的适当性。不过,这次美白广告撤除,却是广告商主动要求。
刊登此一美白广告的迪古阿(Dr.JJ)表示,广告刊出后,他已听到很多抱怨,不等公车局通知,他主动要求撤除。
迪古阿称,公司当初设计此则广告,绝无冒犯他人之意,公司并愿为此则广告引起的争议道歉。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导,公车局曾向CBC表示,有些广告虽令人不快,但依法公车局无权主动移除或拒登这些广告,除非它们违反安大略省人权法,或有煽动仇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