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日讯)哥打峇鲁市议会发文警告,斋戒月期间的饮食业者不得在下午3时前贩售饮食,但非穆斯林餐饮业者除外,一旦有业者在斋戒时段贩售饮食给穆斯林,就会被罚款、坐牢甚至吊销执照。
哥打峇鲁市议会发布文告通知,所有的穆斯林餐厅、饮食店铺及摊位业主,不得在斋戒月期间的下午3时之前,贩售任何饮料及食品。
哥打峇鲁市议会在文中也提及,这项决定并不涉及非穆斯林餐厅的业者,同时也不涉及已取得哥打峇鲁市议会发出书面批准贩售饮食条件的饮食场所。
“但也再次强调,在(斋戒月期间的)白天时段,贩售饮品或食品给任何穆斯林都是不允许的。”
哥打峇鲁市议会呼吁,若发现任何餐厅、饮食铺或摊位的业主违规或没有好好遵守此通知的话,市议会将会采取开出罚单的执法行动,罚款最高介于1000令吉至2000令吉之间,或者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市议会还有权力依法,吊销执照及采取其它适当的执法行为。”
已圈定50个穆斯林“不禁食”热点
另一方面,丹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JAHEAIK)早前也表示,已圈定州内有约50个各别穆斯林“不禁食”的热门地点。
丹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哈斯南拉姆利指出,这50个地方,包括出现在穆斯林餐厅、非穆斯林餐厅、超市楼梯口以及隐秘之处。
“为了避免有穆斯林不禁食,我们将在该些热门地点进行监管。”
他补充,若有穆斯林不禁食被捕,当局将援引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第10条文进行调查,若被定罪,有关人士最高可被罚款2000令吉或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