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0日讯)水门案被告之一的前沙巴水务局副局长向高庭提出数项“刑事检讨”申请,在内庭聆审后,诉辩双造受谕令提呈宣誓,高庭定3月20日裁决。
前副局长是由郑和华、南星与尼申安岗组成的律师团代表,入禀高庭寻求数项检讨:反贪案特别法庭法官退审,控方开审前须移交文件,索取闭路电视录像,以及反对“两案联审”等,均遭驳回或受拒绝的“刑事检讨”。
副检察司东姑阿米尔代表控方,他们在拿督诺再雅法官的内庭,针对上述数项申请展开辩论后,法官谕令双方在一星期内提呈宣誓书,并定3月20日作出裁决。
至于原定明天(21日)起开审的前副总监与另3人面对涉及“反洗黑钱法令”案件之“联审”,律师南星受询时表示诉方(前副总监)将写信给特别法庭,申请展至原设定的3月5日至9日,胥视向高庭申请刑事检讨的判决而定。
南星也表示诉方申请取回被扣押的财产案,基于等候高庭针对上述刑事检讨的判决,也将由原定2月27日审讯,展延至3月28日聆审。
前副局长是在特别法庭面对78项涉及产业控状,及68项涉及现金及外币控状,触犯反洗黑钱法令第4(1)(a)及4(1)(b)条文,目前保释候审中。
前副局长欲索取的闭路电视录像乃他在接受反贪会调查时所摄录,律师团也要在其面对的上述总共146项涉及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的控状下,所有文件能在提前获取以作充份辩护工作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