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上匿名分享了在一家餐厅工作的经历,披露她在那里工作了两年,每日工资仅为35令吉,而且她只能吃一种食物,其他菜需要额外付费。
网媒mStar报导,她表示每天从中午12点工作到半夜12点,但每日工资仅为35令吉,她对这样的工作感到厌倦。
作为一名餐厅服务员,她需要托盘、送餐、擦桌子、拖地,并且不能让客人看到一丝蛛网。
女孩补充道,老板还限制员工餐份量。她说:“老板告诉我们,即使一天吃两顿饭,也只能拿同样的鸡肉和配菜,如果想吃其他的就需要额外付费。”
在工作的第七个月,老板将她从服务员转为专门负责制作特制饮料,薪水略有增加。但她表示仍然感到非常辛苦,特别是在客人众多的情况下。
她感到自己被老板利用,因此在工作了两年后决定辞职。然而,老板要求她帮助找到新员工才能让她离职,但很难找到人愿意接受这样的工作。
最终,女子决定坚持离职,但老板拖欠了她100令吉的工资。她对此感到愤怒,认为自己在老板那里就像被当成垃圾一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