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 为了全面禁止商贩继续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塑料袋,吉隆坡市政局今下令,将于今年3月1日起严厉执法,对付违规商贩!
联邦直辖区部是从2017年1月1日起,在联邦直辖区范围内,鼓励商贩落实使用可生物降解产品;并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落实无塑料吸管政策,即商贩一律不得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
联邦直辖区部今日发表文告宣布,为了能够迈向实现政府“绿色直区”的宏愿,以便为子民打造一个健康、舒适的无污染环境。有鉴于此,若持有执照的贩商拒绝配合或是没有遵守有关指示,执法单位将会援引《地方政府法令》或地方法规,即吉隆坡小贩执照、营业执照以及食肆执照,对商贩采取行动。
文告强调,若有商贩违反执照条文和附加条文,恐会面对1000令吉的罚单;没收抵押金;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被吊销执照。
在执照附加的条文中,即清楚注明贩商禁止使用保丽龙、一次性塑料袋和必须使用可降解产品。而采用的可降解产品,需符合等级标准,或获大马规格及研究机构(SIRIM)认证的SIRIM ECO-001:2018或SIRIM ECO-009:2016。
文告指出,持有执照的贩商,若发出可降解塑料袋给消费者,可向民众征收20仙的费用。
文告表示,除了禁止使用保丽龙和一次性塑料袋外,政府也禁止商贩使用塑料吸管。就此,商贩也可选择使用替代塑料吸管的可降解或环保吸管。
文告最后强调,有关法令自今年起生效,而执法单位也会在下个月,即从3月1日起,正式采取严厉执法,取缔违规贩商,故促请贩商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