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张健锋表示,根据国能公司,国内虚拟货币“挖矿”偷电案件日益猖獗,2018年至今西马半岛共发生983起偷电案件,造成国能公司蒙受5500万令吉的损失。
他说,单单在雪州就有966起挖矿偷电案件,而这些偷电者通常都是盗用假身份,租借单位,并以电流绕道装置来偷电。
他表示,针对偷电案件,国能公司有权依据1990年《电供法令》第37(3)(1)条文处理,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3年监刑,或1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而该法令也赋予国能公司全权追究涉及偷电案件单位业主最高5年电费的权力。
申请水电费户头转移
“不过,若业主能够证明与偷电案件无直接关系,那么追讨的电费或有望下调46%。”
有鉴于此,他呼吁所有业主出租单位前,应该申请将水电费户头转移至租借者名下,并透过合法途径在租约中阐明,一旦发生任何偷电相关事件,其法律责任由租借者承担,以自保免于遭殃负上巨额欠款。”
张健锋是于今日在民政党大厦总部会晤国能公司总部和吉隆坡分局的客户服务经理,在对话会结束后,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他也呼吁,偷电案件在未带到法庭审理前,用户应先行与国能公司接洽和协调罚款数额,以寻求解决,否则法庭开审后,所追讨的拖欠电费数额将更为庞大。
另外,张健锋透露,民政党计划与民政党合作成立个特别小组,以教育民众相关预防偷电案件的事宜。他说,特别小组成立后,预计每个州属都会有一名国能和民政党的代表成为该小组成员。
今日出席记者会人士包括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副主任郑祐良、彭亨投诉局主任吴柿隆、森州投诉局主任吴秀玲,以及雪州投诉局主任林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