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两母女分别以一年378令吉和324令吉,向隆市政局取得两块政府地段的营业执照,但却以每月9500令吉把地段“转租”给合伙人经营餐馆;如今餐馆却因生意火红,造成交通阻塞、双重停车等问题,而被居民抗议要求搬迁!
在甲洞珍景路(Vista Mutiara)的某家路边餐馆,逾3年前开始营业。每日营业时间是从早上11时至晚上10时,而餐馆毗邻则有一栋有513个单位的珍景公寓。
而公寓居民唯一出入口就是珍景路,但餐馆在营业时,顾客会把车停在路旁,甚至是双重停车,造成珍景路堵塞,而且司机的视线遭停放在路旁的车辆阻挡,所以常发生车辆擦撞的意外,而引起居民不满。
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指出,调查后发现,餐馆的营业执照是一对母女持有,他们则把地段“转租”给餐馆业者,即执照持有人就是所谓的“中间人”,他们是把向市政局申请获得的执照,转租给其他人。
他说,据知两块地段的营业执照费为一年378令吉和324令吉,而业者则每月向两母女缴交9500令吉,以便能在地段上经营。“在甲洞内,很多路边小贩都是以类似上述的方式,在路边经营。因此,我会要求隆市政局关闭上述的路边餐馆。”
安排警卫团指挥交通
“我是以两个理由,要求市政局执法,即居民投诉餐馆导致交通阻塞,以及业者是透过中间人的营业执照经营餐馆。”
他续说,根据上述的案例,他也要求那些在政府地段营业,并且是透过中间人租借的甲洞区内小贩,向他如实汇报,并告知是向谁租借。“而我会协助小贩直接向市政局租借地段,即无需再通过中间人租借地段。”
他指,会发生中间人租借地段给小贩,是因为市政局透过外包公司处理更新营业执照事宜。而市政局也无调查,执照持有人是否自己营业,或转租给别人。
珍景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黄世辉指出,居民考量的是出入的安全,而并非反对路边小贩和餐馆,但营业地点应该合适。
“我们有尝试和业者沟通,在7和8月间,他有安排志愿警卫团维持交通秩序,但两个月后就不了了之。”
他说,希望餐馆能迁至合适的地点,以避免再对公寓居民出入造成困扰。
餐馆业者冀给时间搬迁
餐馆业者陈凤丽坦承,她并非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而执照的持有人是其合伙人,但她每月则要缴交9500令吉,作为租借两个地段营业餐馆的费用。
她表示,有要求顾客把车停好,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问题。
她说,既然居民要求餐馆搬迁,而她也要求给予时间通融,让她能找到合适地点搬迁,即希望能在明年农历新年后搬迁。
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指出,既然业者提出要求,而他也会要求隆市政局在明年农历新年后,即在明年2月杪才指示业者搬迁。
“当餐馆拆除后,我会建议在原地兴建停车场,以舒缓当地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而珍景公寓的居民也要求,餐馆业者必须维持交通秩序至搬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