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5日讯)拥有3464张美金(总值140万令吉)及136张马币伪钞(总值1万3600令吉)的5名巫裔男女,周四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否认罪行,3人获准担保外出,一人因还需协助调查而继续延扣,另一人则没有申请保外。
5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阿祖安(38岁)、第二被告凯鲁(33岁)、第三被告祖菲卡(32岁)、第四被告依再蒂(24岁)及第五被告诺苏海拉(21岁);他们于周四早被控上芙蓉地庭,并且在同一个控状下同读。
被告被控于2017年12月27日,中午12时,在汝来甘榜基江一个住家单位,拥有伪钞,即3464张100美金伪钞及136张100令吉马币伪钞,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98C条文。
无论如何,被告向地庭法官G拉米斯否认罪行,并且求情后,最终第二、第三及第五被告获准以1万2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12月14日。